全部門都看得到誰進度落後,這樣算霸凌嗎? 莊士勇:紅燈是求援訊號,不是公審 


主管真正該怕的,不是公開、要求或檢討,而是管理沒有標準,只剩下個人感覺。

文/講師莊士勇口述,104人資市集 採訪統整

新職安法上路後,主管圈出現一種新的焦慮:看板不敢公開、會議不敢檢討、要求不敢說重,怕一句話說錯,就從「管理」變成「霸凌」。在 7 月 14 日「新職安法下的跨世代主管溝通學」講座中,主管反覆追問的不是如何交辦,而是:「我到底還能不能要求員工?」 

其中一題很典型:「同仁覺得進度被攤開壓力太大,全部門都看得到誰落後,這樣會不會構成霸凌?」帶著公開追蹤、工作量化、專案檢討與績效改善等現場難題,人資市集特別專訪擁有 PMP 國際專案管理師認證,且現任千督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執行長的莊士勇。  

「不談主觀感覺,只說客觀事實。」 

主管不必因為法規停止合理管理,真正需要改變的是過去用情緒、權威與模糊語言推動工作的習慣。若管理只剩「我覺得你不夠積極」「這不是我要的感覺」,工作要求就很容易滑向個人評價;若能說清楚任務範圍、完成標準、查核節點與權責分工,討論才會回到工作本身。 

主管不是不能要求,而是不能只憑感覺要求 

許多主管以為自己已經「對事不對人」,實際說出口的卻是:「你到底會不會做事?」「你到底在幹嘛?」這些話表面上是催進度,傳達的卻是對能力或人格的否定。 

莊士勇建議,把「你很混」改成「目前成果未達要求」;把「你到底在搞什麼」改成「進度已落後三天,兩個里程碑尚未完成」;與其威脅「明天交不出來你試試看」,不如說明趕工需要哪些資源、誰負責什麼,以及何時再次確認。差別不只是語氣變好,而是把討論從「你這個人有問題」,拉回「哪一項成果、流程或節點沒有達成」。 

公開看板不是公審,紅燈是求援訊號 

全部門都看得到誰進度落後,會不會變成公開處刑?莊士勇認為,問題不在資訊是否公開,而在團隊如何解讀紅燈。 

若主管把紅燈理解成「誰拖累了大家」,看板自然會變成戰犯名單;但若一開始就清楚定調:紅燈代表任務遇到障礙、需要資源或協作,它就是敏捷預警機制。「紅燈不是公審,是系統在幫你 CALL HELP。」 

因此,主管不能只公開進度,卻放任同事比較或貼標籤。任務變紅時,該問的是「卡在哪裡?是技術、資訊、資源,還是前置任務尚未完成?」再由團隊協助排除障礙。公開的目的,是讓問題提早被看見,不是讓人被放大。 

同樣地,主管也不該等到截止日才驗收。一項工作若預計七天完成,可以在第三天、第五天設置查核點,確認方向、品質與資源是否到位。查核點不是連環催促,而是避免最後一刻才發現整份成果方向錯誤。 

▲ 看板不是戰犯名單,而是讓障礙提早被看見的預警機制 

沒有驗收標準,就是管理的怠惰 

比查核頻率更重要的,是主管在交辦時有沒有說清楚「完成長什麼樣子」。不要只說「下週把企劃做好」,而要確認必要章節、資料來源、重點排序與決策所需資訊;成果不如預期時,也不要只回「這不是我要的感覺」,而要指出應依何種規格、格式與重點調整。 

「沒有驗收標準,就是管理的怠惰。」 

當成果可以核對,雙方討論的是同一套規格;標準不存在時,主管只能在交件後憑感覺判斷,員工也容易把反覆修改理解為刁難。 

即使是「態度」「凝聚力」等抽象概念,也能轉成可觀察行為。所謂態度不好,是會議遲到、承諾逾期,還是遇到問題未主動回報?團隊凝聚力,也可觀察成員是否敢提出不同意見、卡關時是否願意互助。量化不等於凡事只看單一 KPI,而是建立可重複使用的判斷依據。

▲ 抽象要求要轉成可觀察、可驗收的數量、格式與結果 

公開檢討可以,但要對著系統除錯 

既然不能公開羞辱,是不是專案會議也不能檢討?莊士勇的答案是:工作事項當然可以公開討論,關鍵在於檢討的是事情,不是批鬥某個人。 

當專案失敗,主管應先問:「目標清楚嗎?需要的條件到位嗎?是技術問題、資源不足,還是流程有漏洞?」只有當證據明確指出問題確實來自能力、行為或態度時,才進入個人改善與績效管理。在此之前,應先排除制度、角色與流程造成的障礙。 

對於提醒多次仍未改善的員工,主管當然可以依績效制度處理,但仍要先了解問題是能力落差、資源不足、意願問題,還是暫時性的個人困境;理解原因不等於取消要求,訪談後要把改善承諾寫成可驗證的期限、數字與行為,留下雙方確認的紀錄。 

▲ 先對著系統除錯,再判斷是否進入個人改善與績效管理 

把感覺換成標準,把指責換成除錯 

莊士勇把完整管理邏輯收斂成三件事:交辦用 WBS 拆清範圍與產出;追蹤用看板與查核點提早預警;檢討用 RACI 釐清權責,不急著找戰犯。 

公開不是問題,要求不是問題,績效也不是問題。真正的關鍵是:要求是否在合理工作範圍內?標準是否事前說清楚?過程是否有查核與支持?檢討針對的是事實與流程,還是對人的羞辱? 

這套方法也提醒主管,合理管理不是靠一句「我沒有惡意」就成立,而是要讓第三方能從紀錄中看見:要求有工作依據、標準一致、資源曾被提供、改善機會曾被給予,且同樣規則適用於所有人。主管無法控制員工是否感到壓力,卻能控制自己的管理是否清楚、可驗證且前後一致。 

制度也不能只在衝突發生後才啟動。組織應同步建立申訴、調查與支持機制,並教育主管辨識合理管理與人格羞辱的界線。本文整理的是管理實務原則;是否構成職場霸凌,仍須依具體行為、權勢關係、是否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,以及造成的影響綜合判斷。 

把感覺換成標準,把催促換成預警,把指責換成除錯,主管不需要因此降低要求,員工也更能理解:被檢視的是工作的成果,不是自己的價值。

想把當天的實戰內容一次補齊?


延伸閱讀與課程資訊

延伸閱讀: 

莊士勇講師課程推薦: 

法規提醒 

本文為莊士勇講師的管理實務觀點。依講師教材所列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22 條之 1,是否構成職場霸凌,仍須就權勢關係、是否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、行為的持續性與身心危害等要件,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。管理結構能降低模糊與衝突,但不能取代組織的防治制度、申訴調查程序與專業法律意見。 


提升員工帶動企業的成長!最划算的 AI 教育訓練方案首選>>

提升員工帶動企業的成長!最划算的 AI 教育訓練方案首選

超過7000+的HR都報名過的104人資學程!求職成效提升至4.5倍!>>  

滿足中小企業的培訓需求!超過150+課程任選 >>

訂閱市集電子報與你分享專家文章及最新活動訊息 >>

訂閱市集電子報與你分享專家文章及最新活動訊息

加入104人資市集 Line 獲得新知與獨家優惠!

加入人資市集line好友領100